第七百六十四章 肝胆(三十三)-《盛唐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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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间,三道人影从黑暗中走出。
三人身上都穿着皮甲,外着锦袍下着革靴,身上并没有什么碍事的配件,又都是满身武艺的豪杰,脚步轻盈行路无声,是以之前并未被发觉。
这三人中右手之人身材适中体形壮硕,看上去就像是一尊移动的宝塔。
他的个子其实不如秦琼、程咬金这些人高大,可是走过来的时侯,却给人以一种莫名的压迫感。
仿佛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座会移动的山丘,哪怕是胆大如程咬金又或者狂傲如罗士信者,面对此人时都会产生一种莫名地压迫感,就连呼吸都不由自主变得混乱。
左手之人也不算如何高大,走路之时固然脚步轻盈迅捷看得出身怀武艺,但是在明眼人眼中一看就知,此人的武艺绝比不过右手那位无名上将,也比不上秦琼、程咬金这些以勇力闻名于世的豪杰。
可是当下以左为尊,此人明明武艺不算特别高明,却能位于那等猛将之上,自然有着过人之处。
而方才开口说话的,则是位于正中的男子。
此时三人已经走到篝火旁,火光下映照出正中男子的面孔。
他年纪不大,也就是三十几岁,方面大耳浓眉阔目,相貌很是出色,眉眼五官俨然是个俊品人物,更有一种儒雅气度蕴含其中。
不需通报姓名出身,但是看他的气度以及那光洁的面孔,便知此人必然出身高门大户,从小不曾受过风霜之苦更不曾操持过苦役,所以才能一直保持这种上位者的优容气度。
他并未蓄长须而是留着短髭,唇上短髯又特意上了油,保证胡须上翘,这又是昔日关中世家子最流行的风仪。
其身上裹得外袍乃是用上好织锦制成,所值怕不在百金上下。
可是有经验的绿林人都知道,在这等山高林密的地方摸爬滚打熬上一两日,再好的衣袍也都会糟践得不成样子。
是以大家每逢进山钻林,都会找一件旧衣袍穿上,免得自己的好衣衫受损。
只有不拿钱财当回事,使钱如泥沙得世家子,才会不管开销费用以及实际情形,不管去哪都要保持锦衣华服的风度。
此人从气度到穿戴,都和程咬金等人格格不入,站在瓦岗诸将面前一如鹤立鸡群。
按说这等人在瓦岗军里面注定难以立足,更不可能得到其他人的支持。
可是随着他的出现,山谷里的气氛陡然为之一变,所有人都主动向他靠拢过去。
来人却是没理会双方,而是来到篝火旁边,也不顾自己的锦袍何等昂贵,寻了块石头坐下,将手放在篝火上方取暖,口内道:“入娘的!若不是亲身走过一遭,真不敢相信山中居然如此寒冷。
都是这月份了,晚上还冻得人手脚冰凉。
若不是懋功思虑周全,提前准备了烈酒又配了药汤,只怕要被冻个半死。
到时候别说打仗,就连站都站不稳了,白白便宜了破野头那狗东西……”说到这里来人抬眼看去,见众人全都站着,不耐烦地挥手招呼:“坐下,全都站着做甚?
你们个个都时大个子,某这里坐着你们站着,就像是两列人肉屏风。
偏偏又不是俊俏小娘而是满脸胡子的大汉,实在煞风景。
快快坐下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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