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四章 肝胆(三十三)-《盛唐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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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壮硕的汉子名叫裴行俨,乃是降将裴仁基之子。
其实裴行俨还是个少年,其年纪与徐乐差相仿佛,一张红扑扑的面孔,配上那平实无华的眉眼,一眼看去就是个再寻常不过的庄稼少年。
但就是这个貌不出众的少年,曾经一度在战阵上成为瓦岗群雄的噩梦。
即便是豪勇如秦琼者,也在他手下吃了苦头。
直到李密用计收降其父,才让这位勇猛少年不得不下马归顺。
裴行俨正值少年血气方刚,虽然从小被父亲严格约束,又在军营里受军法约束,可是心中总归还是有几分叛逆心思。
对他而言,死气沉沉的朝廷官军显然不如瓦岗军这种绿林草莽军队如意,是以他归顺时虽然不情不愿,但是归顺之后不久就心悦诚服,主动为瓦岗军冲锋陷阵。
凭借其一身堪比鬼神的勇力,裴行俨闯出了“万人敌”的名号,也让瓦岗军的对手吃足了苦头。
单以名号论,裴行俨的名头可能比徐乐还要更响亮几分,毕竟他打得仗更多,又是在中原之地,名声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神武、云中乃至马邑那些地方总归是边陲苦寒之地,在这方面天生就处于下风。
可是不管裴行俨名声如何响亮,一身艺业如何惊人,对于瓦岗军来说,他的地位最多也只能排在第三位。
排第一的自然是瓦岗实际主人李密,而排第二的则是李密左手的那位俊朗少年:徐世勣!徐世勣出身高平上房徐氏,也算是名门之后。
只不过到了他父亲那一代,家业便已经残破得不成样子。
随着大隋朝政日非,徐家的日子也就愈发艰难,走投无路的徐世勣最终只能选择带领乡兵部曲高擎反旗加入瓦岗军麾下。
他虽然学过武艺,但并不擅长厮杀,其心性也确实不在于此。
比起披坚执锐白刃交锋,他更喜欢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在徐世勣看来,一个人再如何能杀善战,对于战事的影响也总归有限。
如何指挥这些善战斗将,把他们的本领用在合适之处,以猛将豪杰为爪牙供自己驱使,这才是真正的豪杰。
这话倒也不是空吹大气,徐世勣行事心思有前朝白袍陈庆之风范,手段亦不逊色。
其加入瓦岗之后出谋划策无有不成,指挥作战亦是有如神助。
瓦岗军斩杀张须陀、击破裴仁基,又成功攻陷大隋几个粮仓,得以控制了海量粮草。
这些堪称神迹一般的大捷哪个都离不开徐世勣指挥运筹,瓦岗众人也把他当成自家的诸葛看待。
若是将瓦岗看作一个巨人,秦琼、裴行俨、罗士信等人组成了巨人的手足,徐世勣便是巨人的头脑,李密则是这个巨人的心脏,瓦岗大军作为躯干。
这些器官单独摆开,并不具备什么杀伤力,可是当这些器官组合一处,便组成了一个强大的战斗机器,足以摧枯拉朽扫荡群雄。
如今这架战争机器已经准备完毕随时可以发动攻击。
只等头脑与心脏传达命令,躯干四肢就会发挥各自的职能,把骁果军轰得灰飞烟灭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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