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四章 草莽(二十三)-《盛唐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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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得好!”
徐乐这一声彩,当真险些脱口而出。
他第一次感觉到,这趟洛阳之行自己来对了。
以往虽然会斗过许多名将,但是他们都是军班出身,所学的武艺固然高明,可是也都有一个基本的模式可循。
毕竟从南北朝到大隋,天下豪杰互相攻杀多年,天下名将的手段再怎么保密,外人也不会一无所知。
包括军班武艺本身,也已经形成了固定的套路模式,就算各家都有独门绝学,大方向上总是有套路可循。
这倒不是说套路是错的,能被天下英雄都接受的套路,本身就说明其确实有用且是武家正道。
只不过再怎么好的东西,见得多了难免就不再稀罕。
反倒是这些野路子武艺,让徐乐有眼前一亮见猎心喜之感。
固然这两下招数未必就比那些上将的杀法高明,可是胜在出其不意。
这些出身正途的武将,因为自幼习武以及日常交手对象都是军班中人,已经形成了习惯。
对于什么招数怎么应对,实际是有个肌肉记忆存在。
很多时候哪怕脑子反应不过来,身体也能做出对应动作。
很多老将血气已衰,不能和少年人斗力,但是靠着这种若干年形成的肌肉记忆,凭借丰富的经验还是可以将少年郎打落马下。
但是这种肌肉记忆一旦遇到野路子,就可能吃大亏。
尤其是过于自负又或者反应已经不如当年敏捷,全靠经验预判与人动手的,遇到这种反常怪招基本就没有好下场。
再说这种野路子招数固然被很多老将所轻视,可是并不代表它们真的上不了大雅之堂。
在家乡随同阿爷习武时,徐乐就有一个想法。
武艺也如其他本领一样,本就应该推陈出新。
祖宗的本事当然要练得精熟,但是不代表这样就够了,更不能守着祖宗本事不思进取固步自封。
相反,是该在这个基础上有所发展变化。
自家得武艺放在几百年前,照样也是野路子。
慕容家的骑兵墙阵发明之前,谁又知道具装甲骑可以这么用法?
是以自从艺成之后,就不曾停下过创新之路,在遇到黑尉迟等人之后,徐乐更是有一个想法。
有生之年遍走名山大川,与天下好手切磋较量,把他们的武艺尽数了解一番。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迟早有一天,自己要编练一门属于自己的武艺,强爷胜祖让后人知道,自己的本事!这一记回马枪,对于徐乐来说,就是一座宝库的大门。
他相信,日后能遇到的瓦岗将更多,肯定有人本事在眼前这铁枪大将之上,给自己的惊喜也会更多。
不管洛阳之行给自己多少功劳,就是武艺一道的收益,就足够了。
葫芦钻贴着徐乐身旁划过,带起一道金风。
这一击诚然高明,却也要看从谁手里使出来。
基础上的差距就是差距,不管招数如何精妙,翟让的底子在那,他使出来的杀招对于徐乐来说,也就谈不到什么威胁。
不过翟让那种对于危险的本能预判,也是让徐乐暗自吃惊。
这人绝对是个奇人,理应有属于自己的际遇,可惜了……可惜他的实战本事远高于修为,让他的境界就卡在那里上不去。
就算他的手段再多,境界不行就是不行,对自己就构成不了威胁。
翟让这时却是越打越兴奋,一击落空更不怠慢,圈转战马之时再次将铁枪平举,又是一记“中平枪”。
徐乐目光一寒,猛虎不发威,便被当作病猫?
何等样人,也配在自己面前频繁抢攻?
当日江州大战承基的时候,大家也是有来有回,哪有你这草莽匹夫接二连三抢先手的道理。
让我来教教你,什么是真正的中平枪!马槊平举与大枪的功架分毫不差,人则在马上站稳,双足踏在蹬里,两腿夹紧马腹。
双马镫的发明,解放了骑兵的双手。
也是在那之后,骑兵的冲击力才得到加强,具装骑集群冲锋也成了这个时代最可怕的钢铁洪流,往往凭借具装骑的数量和表现就可定胜负。
如果说中平枪是武人的根基,那么马上架枪击刺,就是天下骑士的根基。
所有的甲骑,都是从可以做这个动作开始,才有资格成为战场上的王者。
每一名合格的骑兵,都应该能够在马上刺枪。
寻常的士兵以臂夹枪,武将则端枪在手。
不管动作如何,目的都是一个。
以一击而定胜负、分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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