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三十八章 枭雄(三)-《盛唐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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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东升。
阳光冲破薄雾,照亮整个城池。
铁制马掌踏在青石板路上的声音,将前朝旧都从睡梦中唤醒。
这种规律且节奏鲜明声音,通常来自于战马。
对于向往太平岁月的百姓来说,这种声音出现在城池里并不是什么好兆头。
于此刻住在洛阳城安乐坊的曹符臣来说,这声音就更像是地府的勾魂幡,只听一声就觉得魂飞魄散四肢无力。
今年三十一岁的曹符臣并不是个无胆鼠辈,恰恰相反,在家乡提起他小刀曹二郎,那也是鼎鼎大名的好汉。
在鹰扬府中曾做过伙长,因为勇力过人胆气出众,还被县里点名征发前往高丽。
不过走在路上,他便带着同行的十几个乡党做了逃兵,随后便投了知世郎。
厮混了一段时光交上好运,居然让他砍杀了一个贵人子弟,从死尸上搜出了一笔之前做梦都不敢想的珠宝。
既然有了钱,便不想再卖命,曹符臣这干人偷偷回了家乡,指望从此过几天富贵日子。
按着曹符臣当时想法,天下越乱越好,越是乱就越没人顾得上他。
可是没想到,这天下乱过了头,连他的好日子也毁掉了。
家乡被乱军反复扫了几次,已经不是人待得地方。
那些珠宝财货所置换的产业,也在兵火中被毁得干净。
无奈之下,就只好再带着乡党逃来洛阳。
原本以为这里有皇泰主有官兵,怎么也能吃口安生饭,却不想来了之后才发现自己进了人间地狱。
今时今日的洛阳,只要你不是披甲带刀的武人,就不算是人。
自从王世充大军有意识以人为食开始,每个早晨对于百姓来说,都是一场巨大的煎熬。
一旦马蹄声在自家所在的坊巷前停止,随后再吹响号角,就意味着整个坊巷将面临灭顶之灾。
士兵会砸开你的家门,把人从房间里拽到街道上,再用钉子刺透琵琶骨,最后用绳索穿起来,如同驱赶牲口一样把人赶入军营充当军食。
就算侥幸躲过这一关的人,也未必就能多活岁月。
城中的饥民已经和官兵形成了默契,一旦官兵对某个坊巷实施抓捕,也就意味着这个坊巷的百姓不再受王世充保护,他们的身份也从人变成了待宰的牛羊。
既然是牲畜,那么谁都可以吃。
官兵离开之后,其他坊巷的饥民便会蜂拥而入,把这里当成自己今日的食物来源。
为了生存而实施的杀戮,以同类为目标的捕食,已经不为官兵所禁止。
甚至有人公开把人肉拿到坊市发卖,城内巡兵也只当没看见。
甚至有人认为这种行为不但不该禁止,相反还应该鼓励,毕竟比起猎杀,这种买卖行为多了几分“温和”。
在这种情况下,人就成了会说话的牲口。
饶是以曹符臣这身本领,所能做的最大抵抗,也无非就是设法逃跑到其他坊巷苟延时日,等到这些人离开,再回到住处。
只不过这一切说易行难,过程中一个不留神就会变成他人盘中餐。
就算你事事小心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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