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七章 入阵(二十)-《盛唐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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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不是一个莽撞粗野的匹夫,也不是优柔寡寡断缺乏血性的软蛋。
这种脾性的武人,放眼天下也没有几个。
更别说对方还是顶尖武将,一身本领之前纵然不敌宇文承基那种豪杰,也相去不远。
我汉家的好汉,已经死得太多了!徐乐心中暗自感慨,他很清楚,这个乱世没那么容易终结,即便是让天下由乱入治,北方还有个凶狠的邻居等在那里。
不管最后谁当皇帝,要想维护汉家江山,要想避免五胡之乱再起,都得和突厥那位金狼汗阿史那做过一场。
以突厥人的性格以及生存环境来说,不来一顿狠的把他们打服,这帮人怕是也没办法和汉人政权和睦相处。
用人的地方在后面,不能再让豪杰死于内耗之中。
固然打仗避免不了死人,但这也是不是武人滥杀的理由。
尤其是人品、武艺出色的好汉子,就更应该尽力保全,能保一个是一个。
像秦琼这样的好汉子,能够招降就还是要招降,而不是只想着杀死。
徐乐也知道,自己这多少有点一厢情愿,瓦岗五虎义气深重,绿林军之所以能够成事,也正是靠着这种堪比手足的亲厚关系。
这个团体的人最鄙夷的就是背主投敌之徒,要想招抚这么一群人,其实比打杀他们难度大多了。
可就是因为难做便不做了?
若是如此畏难,自己还有什么面目立于天地间称大丈夫?
越是难越要迎难而上,翟让能做到的事,自己凭什么做不到!能收服李君羡,就也能收服秦叔宝!既然这帮人最敬重武艺高强的好汉,那么自己就先从武艺上折服他们再说。
虽说秦琼胯下马掌中枪神勇绝伦,但是在徐乐看来,他的武艺比起宇文承基还是略有不及。
哪怕这位秦叔宝是万中无一的武道天才,老天又给了他一个令所有武人都羡慕的身板和气力,可是距离承基这种虎将还是有一定差距。
自己当日江都一战,赢得多少有点侥幸。
如果不是突然出现意外,自己和承基的本事其实不好说谁一定胜过谁。
不过不管怎么说,自己和承基的修为总归是伯仲之间,自然是要强过秦琼。
当然高手交战胜负只在一线,修为并不是决定一切的。
如果有什么变故发生,也存在阴沟翻船的可能。
不过徐乐有这个自信,自己绝不会犯那种错误阴沟翻船。
现在要考虑的,就是怎么让对手输的心服口服!看得出来,秦琼最为自傲的并非气力,而是枪技。
那么我就从技法上胜过你,且不是小胜而是大胜,让你秦琼知道,天下总归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想要摆弄我的槊,哪有那么容易!当日江都大战时宇文承基得槊法变化让自己都见猎心喜。
据李君羡所言,他大战瓦岗五虎时因为是处处被人算计,所以根本施展不出本事,就进入混战环节,全是靠着气力和基本手段对拼。
今天就让自己代替承基,让你们看看什么叫高明的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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