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章 入阵(二十三)-《盛唐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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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士信十四岁为将,追随张须陀四处征战,与秦琼关系最为亲厚如同手足。
他其实和绿林人相处的并不好,对翟头领的交情也没多深。
说起来别看裴行俨是中途入伙,真论起对瓦岗的情分,恐怕还是裴行俨更深一些。
我等私下议论过,罗士信并不在意瓦岗,也不在意所谓五虎名衔。
不过是秦琼在哪,他便在哪而已,其他的都谈不到。
即便如此,翟大依旧对他极为礼遇视为臂膀,原因就是他的本领。”
“每个人的运气不同,乐郎君出山的时候便遇到了王仁恭、苑君玮乃至黑尉迟。
之后更是和突厥执必部、江都骁果豪杰厮杀。
所经历的不光是恶战,更是名动天下之战。
罗士信仗打得不少,但是真正能让人记住名字的不多,不过也不能因此小看了他。
他的名气差只不过是因为运气不好,所经历的战阵没什么名气,论起其中的凶险程度以及罗士信的功劳,其实未必就差到哪去。
这话也不怕乐郎君不欢喜,别的不说,只说一个十四岁的娃娃上阵杀人,就知道这里面的难处。”
徐乐曾经也认为自己的岁月艰难,忍无可忍出山杀人,归根到底都是世道逼迫。
可是随着自家眼界开阔认识的人越来越多,便发现这世道从来不会只盯着一个人来坑害。
如自己一般又或者比自己更惨的,不知道还有多少。
别的不说,就是这罗士信就是现成例子。
他没有自己的好运气,没有一个疼爱有加的阿爷护持,一个半大孩子就得去上阵卖命。
即便是徐家闾,都不会轻易让这个年岁的娃子去拼命,更不会让他为了证明自己有本事,就披重甲负两壶箭为先锋。
李君羡有一点说得是对的,虽说罗士信的名气不如自己,但是并不能因此就说他没有本事,更不能认为他就比秦琼好对付。
事实上从战绩看,罗士信比之秦琼只强不弱。
首次出战便单骑冲阵,斩敌军中善战骁将而还,又把人头挑在枪尖上示威,吓得一众敌军不敢上前。
虽然不曾亲眼得见,光听说这份战绩,也足以让徐乐点头称赞。
之后罗士信更是凭借个人勇武迅速得到张须陀重用,甚至将自己的战马相赠以为拉拢。
不但如此,张须陀甚至将罗士信视为弟子,将自己的本领倾囊相授。
罗士信初入军伍时用的是长矛,后来之所以改用马槊,便是得张须陀指点。
一身军中杂七杂八学来的本事去芜存菁,练成了一身正途武艺。
那位张须陀也是大隋有数得名将能臣,如果罗士信不是自身天赋出众且有惊人手段,张须陀也不会如此栽培。
从这一点也能看出,罗士信得本事至少不会在秦琼之下,论禀赋和悟性肯定还有所过之。
毕竟不是所有武人都能弃矛练槊,还把马槊练到炉火纯青境界的。
不过徐乐在经历这么多之后早就知道军中根本不是什么心思单纯的乐土,行伍之中龙蛇混杂,尤其是这么个年头,军中更是混着各色凶神恶煞。
固然是个以力为尊得地方,但如果只有用力没有脑子,肯定会被人吃得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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