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愤怒-《篮球之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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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国阳不知道的是,贝尔曼为了他放弃了薪资更为优厚,工作环境更为良好的帕罗奥图高中,选择到北侨中学来执教。
一个教练,一辈子能执教到一名天才球员是非常不易的,在贝尔曼眼里甘国阳是一块璞玉,他想好好的雕琢他。
当然这些话贝尔曼是不会和甘国阳说的,他怎么好意思呢。
加练了一个小时,甘国阳最后投了100个远投——球场并没有三分线,ncaa引入三分线要到1986年之后,高中比赛要更晚。
到七点钟,学校租用篮球场的时间到了,甘国阳不得不离开。
在更衣室换好衣服,甘国阳发现那个叫许勋的韩国队友,换了一身t恤后竟然没有离开,而是要去二楼。
“喂,你还不回家吗?今天已经练的够久了,休息也是很重要的。”
许勋训练的时间和甘国阳一样长,看样子他的体能也非常好。
听到甘国阳和他说话,许勋只是回头望了一眼,转身又上楼了,一句话都没说。
“怎么不说话呢,英文比我还差么?”
之后的一个礼拜,甘国阳每天上课、训练、加练,在贝尔曼的悉心指导下,一点点夯实基础,传授了他很多要领和细节。
这个许勋每天也跟着一起加练,练习结束后还要上二楼,不知道做什么。
这个奇怪的家伙平时不说话,是个闷葫芦,只有贝尔曼训问他的时候会说上几句。
他的篮球天分一般,投篮不错,体力惊人,但技术比较粗糙,在对抗训练中动作很粗鲁,练了一个礼拜,已经好几次和队友发生冲突。
每次发生冲突他都闷着头不说话,贝尔曼训斥他,他只会低头嗯几句,弄得贝尔曼对他没什么耐心,可又不能开除他,队里已经缺人了。
周三球队进行了第一次战术训练,贝尔曼构建了他的战术体系,简单来说就是进攻防守都围绕着甘国阳转。
进攻完全以甘国阳的低位为核心,搭配外线的穿插、跑位,以及甘国阳的前场篮板球——这个是重中之重。
防守端贝尔曼投入了更多心思,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进行区域防守教学训练,内线护筐和篮板球自然交给甘国阳负责。
第一次战术训练课,不说惨不忍睹,那也是不忍直视,队员们在配合、细节上错漏百出,贝尔曼感觉自己的心情比离婚时还要绝望。
唯一让他感到一丝安慰的,是甘国阳脑子非常灵光,不仅自己学得快,还能指导队友,显然他篮球智商很高。
这周六他们就要打第一场比赛,贝尔曼确定了球队首发。
甘国阳当之无愧的中锋,绝对核心。
大前锋是一个身高188的福建人,绰号大熊的吴志雄,他小学时接受过一些篮球训练,参加了托马斯-金、黄显护联合金州勇士举办的唐人街篮球训练营。
不过因为天赋不高,外加家里不支持他打球,没有坚持下去。
但底子还可以,身板在这儿摆着,可以在内线和甘国阳合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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