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rip city-《篮球之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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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国阳心中叹了口气,自从他大学毕业加盟NBA后,贝尔曼虽偶有电话打来,但两人再没见过面。

    贝尔曼一直说他很忙,不知道他到底在忙什么,是真的一心要再找一个自己?

    真是的,年纪不小了,怎么还喜欢做白日梦呢。

    虽然是新赛季的揭幕战,但1984年的球场开场仪式还是比较简

    朴的。

    没有什么绚丽的灯光秀,现场表演也就啦啦队抬抬大腿,找人来唱国歌。

    在主队球员登场时,现场放起了迈克尔-杰克逊的《beatit》来增加主场的氛围。

    甘国阳最后一个登场,开拓者的红白黑三色11号球衣,简洁大方。

    因为审美问题,甘国阳不想穿太紧身的衣服,尤其是当时那运动小短裤,让他感觉自己像个变态。

    所以甘国阳在定制球衣时,特别要求把自己的球衣做大一号,这样穿着比较舒服,他对着镜子看自己也顺眼一些。

    联盟对于短裤的长度有要求,不能随便改长或者改短,所以甘国阳在里面加了一条白色的弹力短裤,如果穿客场球衣就加黑色的。

    这样他在打球的时候就不用总担心激烈对抗时自己的蛋和甩棍会不会不小心露出来,要是露出来就尴尬了。

    而甘国阳这种看起来更为繁复,穿着方式更加舒适的球衣穿搭,加上他脚上这双红黑配色摩天大楼,用不了多久就会在年轻球员中刮起一股球衣和球鞋的新潮流。

    西雅图的中锋杰克-希克玛在看到甘国阳的穿衣搭配后嘀咕道:「特别的穿衣气质,短裤里穿的是什么?棉裤?天气是有些冷。」

    希克玛是个性情温和但比赛态度强硬的内线,是1979年西雅图冠军队的最后一块拼图,一个新秀赛季留着可笑荷兰蘑菇头的家伙。

    不过现在那只冠军队剩下的人已经不多了,丹尼斯-约翰逊、古斯-威廉姆斯、约翰-约翰逊等离开的离开,交易的交易,退役的退役。

    这个金发的巨人像个冠军遗迹一般矗立在西雅图,他是最年轻的那个,也是个优秀的中锋,在西雅图他很受欢迎,但他不是那种能支撑起一个球队的大个子。

    他独特的背身转面筐的简洁步伐被命名为希克玛步,现在已经是所有内线都要会的基本步伐。

    而他投石机一样的脑后投篮,搭配上他的身高和长臂,让他非常难以封盖。

    比赛开始的几个回合,他就在甘国阳面前命中了两球,让甘国阳有些郁闷,他还没摸准防守希克玛的窍门。

    这时,米切尔-汤普森告诉甘国阳,「贴住他就行了,快速的贴住,别让他拉开距离。」

    汤普森在一对一防守上很有经验,甘国阳听取了他的意见,之后全场比赛,希克玛再没有得过分:开局的4分就是他今晚全部的斩获。

    两队第一节开局依旧打得很快,甘国阳跟着后场、锋线在场上狂奔,他丝毫不觉得累。

    对于很多新加盟NBA的大学内线球员而言,如何跟上NBA的快节奏是他们面临的最大挑战。

    NBA不仅节奏快,而且比赛时间更长,赛程更加密集,所以球员生存时间很短,大部分也就两三年,四五年已经算不错了。

    甘国阳能全程跟着跑,并且出色完成自己的防守、进攻任务,在经历了第一场比赛后,他和后场的配合更加默契。

    第一节进行到三分钟,甘国阳拿下后场篮板,开拓者推动反击,甘国阳凶猛快下,接到瓦伦丁的传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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