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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行李被运往港口的前一晚,我的毕业作《分界线》在纽约大学影展中得了最佳影片与最佳导演两个奖,当晚美国三大经纪公司之一的威廉-莫里斯的经纪人当场要与我签约,说我在美国极有发展,要我留下来试试。
当时太太惠嘉还在伊利诺伊念博士,带着一岁不到的阿猫(李涵),学位还差半年就拿到。
我想:孩子还小,太太学位还没拿到,也好,在美国再待一阵子陪陪他们,也试试运气。
经纪人当时极力捧我:“你将来在美国没问题的,若有人认为你是中国人有问题,那是他们的问题。”
捧到我没有抵抗力,觉得好像是真的,当然后来成真,但当时谁晓得。
1986年1月惠嘉毕业,我们一家三口自此定居纽约。
抱着年幼的大儿子阿猫,初为人父的我,还在埋头写剧本、找出路。
1986年1月,惠嘉毕业后找到工作,从伊利诺伊搬来纽约郊区同住,刚开始的半年,她真的很难过,都不想活了。不过后来她好像也想开了,家里只要过得去就好。
同一年我与乔尔-罗斯合写了个剧本《不是迷信》,也开始到好莱坞去试试,两个礼拜跑了三十多家公司。
他们都是看了我的《分界线》,然后一直吹捧,令我觉得充满了希望。
有人建议剧本的某部分得加以修改,两個月后再去,又要再改,就这样来来回回,都没有付费。
这些剧本的初稿,若有人喜欢,就叫你改写,三番五次地修稿,这样一两年耗下去,不是无疾而终,就是继续发展,预算从美金六十万到七百万不等,这是美国所谓的企划炼狱。
据说平均一个本子从初稿到开拍要缠斗五年,那还是指千万分之一顺利拍成的剧本。
那时期每隔一阵子,就有人说,看到我的毕业作品觉得很棒,我们来谈谈怎么合作吧!
因为经纪人会把毕业作拷贝一大堆,送到各公司去推销。
就这样,一个计划不成,另一个计划又来了,总有几个在进行,所以老不死心,人像是悬在半空中,可最终没有一个能踏实落地。
电影没有任何进展,反倒是1986年12月,我在一份杂志上看到波特兰威登-肯尼迪公司招聘合作导演,要给NBA球星阿甘拍摄球鞋广告的招聘。
阿甘在80年代就是全美的华人之光,他在1986年拿到NBA冠军,还有之前大学、高中冠军,是中国人的骄傲。
我在纽约时为看他一场球,省一个月的伙食费,买一张麦迪逊花园的票,他是当之无愧的巨星,给很多人带来很大影响。
我对拍广告不太懂,但我觉得能拍电影肯定也能拍广告,我在杂志上看过阿甘的专访,就投送了一份简历外加剧本过去。
我是没抱太大希望,没想到圣诞节后,威登-肯尼迪公司给我发来邮件说聘用我了,让我去一趟波特兰商量合作。
当时我感觉很奇妙,无心插柳柳成荫,去了以后我知道纽约的斯派克-李也被选中,他那时候在导演圈已经小有名气。
我很紧张认为自己会不会不够格,计划又要落空,可一切都非常顺利,从签合约,审剧本,再到开拍,完工。
我负责的一集内容和阿甘还有他的父亲有关,我在杂志上看到过阿甘和他父亲的感情关系很好,所以剧本重心在父子亲情,讲述传统中国人之间的父子感情问题,那种两代人有隔阂又互相爱对方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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