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英雄本色-《篮球之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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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场外,甘国阳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他正和李小龙一样朝着一个符号前进。
可在篮球场上,他似乎更加神秘了,更加深不可测了。
球迷们好奇,他身上究竟有什么样的魔力?
瑞克-特兰德在文章中,以历史性的,高屋建瓴的视角重新审视阿甘。
他没有单纯的去分析阿甘在比赛中多么优秀,表现多么出色,他站在更高的地方。
特兰德说:“阿甘的出现和比尔-拉塞尔一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比尔-拉塞尔之前,人们没有意识到防守,尤其是一个中锋的防守对比赛有怎样决定性的影响。拉塞尔重新定义了中锋,也重新定义了防守。”
“而阿甘再一次定义了中锋,定义了防守和进攻。当我第一次在现场看阿甘的比赛时,我惊讶原来一个中锋可以这样打球。我见证了他四年的改变,从一个偏向传统的中锋,一步步成为超越时代的球员。他的远射三分,他的中距离,他的勾手,还有很多不为人所熟知的细节,深刻改变了篮球比赛。”
“令人惊讶的是,其它球队是如此迟钝,这些年来没有人做出真正的回应,也没有人在选材上朝着阿甘靠近。或许他太独特了无法模仿,又或者他太强大,变化太快,对手无法做出针对。总之,如果阿甘能再度率领开拓者夺魁,我们必须承认,80年代的后半段属于阿甘,属于这个神秘的中国人。”
美国号称篮球之国,但如今他们最强的职业联赛被一个中国人所统治。
有人说这是美国篮球的耻辱,但也有人说这正表明了美国篮球的强大。
因为阿甘在中国没有展现出他的篮球才华,反而是到了美国后,一点点被培养发掘了出来。
甘国阳的高中、大学经历,让他获得了很多美国球迷的好感。
美国本来就是个多种族、多民族的移民国家,大家往上数几辈,老家都不是美洲的,所以谁也别说谁。
阿甘虽然不是美籍,可他是正儿八经美国篮球体系培养出来的。
也就是所谓的“有根”,他的篮球之根在美国。
这和在欧洲成长,然后到美国来打球的运动员是不一样的。
总之,在总决赛开始之前,关于开拓者和阿甘的讨论达到了一个高峰。
大家似乎完全不在意开拓者在总决赛要面对的对手——华盛顿子弹。
6月5号,华盛顿子弹在残酷的抢七大战中熬死了波士顿凯尔特人,大比分4:3战胜绿军,历史第五次杀入总决赛。
子弹队半决赛、东部决赛全都抢七胜出,突出体现了他们的篮球哲学:用防守煎熬对手,也煎熬自己,看谁熬的过谁。
这支老弱病残,高矮胖瘦齐全的球队,在迪克-莫塔和韦斯-昂塞尔德的鞭打、压榨下,挖掘出了罕见的能量。
他们不被看好很正常,因为他们这种勉强杀入总决赛的状态看起来太像1979年的子弹了。
当时子弹半决赛和东部决赛就打了两个抢七,比赛打得非常艰苦且丑陋,他们在东决一度1:3落后马刺。
最终油尽灯枯的他们在总决赛被超音速绅士横扫,韦斯-昂塞尔德也达成了四次总决赛,5胜15负的“辉煌”战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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