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喜欢这样的人生-《篮球之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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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成长的家庭里,你听不到“我爱你”这句话,这很大程度解释了为什么我很难说出同样的话,或完全理解这三个词的含义。

    这三个该死的单词,我拼命的和它们斗争。

    至于神经质,我认为这并不适合于我。

    是的,我很迷信,有点古怪,经历过痛苦和磨难。

    但神经质?不,我不这么认为,我不是伍迪-艾伦。

    不过我非常容易兴奋,我尽量隐藏这一点,冷着面孔,让人看不出来。

    实际当我站上球场时,我就像走上斗兽场的孟加拉虎,一种猎杀的本能迅速被激发。

    早在高中时我就感觉我可能有些特别,因为我可以在比赛开始之前就预测到比赛的发展趋势。

    在球场上我能读懂球员的眼神和身体动作,知道球员们想做什么,会朝着哪个方向前进,喜欢往哪儿走,不喜欢往哪儿去。

    我能预见到一切,这让我能够轻易盖帽和抢断。

    在进入NBA后我很快意识到有些人能和我一样,比如比尔-拉塞尔、威尔特-张伯伦和奥斯卡-罗伯特森。

    有次我被拉塞尔盖帽的尴尬场面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因为任何人,包括我的孩子,都可以在油管上看到这一幕。

    正是这种预见性和直觉的结合,在经营湖人队时给了我巨大的帮助。

    在情况变得明朗之前,我就能预见球队的需求。知道某个球员这一年状态可以,但下个赛季不太可能延续相同的表现。知道谁可以帮助我们谁是缺少的拼图。预料到外界的批评和否定,但能坚持自己的信念。

    我唯一无法预见的人就是阿甘,或者说我当时有预感,但我无力做出改变。

    我孤独的窝在洞穴中思考这些问题,直到尼克尔森把我从洞穴中拉了出来。

    他和我说了一个疯狂的计划:让我去波特兰做总经理,三年后把阿甘带回洛杉矶。

    自从他出演《飞越疯人院》大获成功后,我就认为他多多少少真的疯了,更疯狂的是我竟然觉得这个计划还不错,虽然我嘴上并不承认。

    其中一个原因在于,1989年湖人在西部决赛击败了开拓者,如果我们再输,我是不可能考虑去波特兰的。

    尼克尔森安排了我、唐建国还有阿甘在贝莱乡村俱乐部打高尔夫,这是我第一次私下和阿甘会面。

    关于他的报道很多,但我从来都不看,我认为那会干扰我对他的判断,所以我只看他在球场上的表现。

    篮球场上的巨人场下多少是有些问题,威尔特、卡里姆都是怪脾气,阿甘则天赋卓绝、肆无忌惮,他摔跤、肘击、暴打一切敢于挑衅他的人,一己之力改变了NBA的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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