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邋里邋遢的人-《锦绣农女:捡个杀手做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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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铉下去,没一会儿就回来了,身后还带着是个身手矫健的人,手里拿着的是墨白。

    凌夏看过去,见到铁铉的手臂上停着一只孤鹰,额头上一点白,全身黑,她理解了为什么萧召会给它取名叫做墨白了。

    萧召望着到齐了的人,侧过脸对凌夏说道,“我亲自去一趟,你在这里等我回来,保护你的人我暗处明处都安排了不少,不用担心,睡一觉我就回来了。”

    “不用担心我,你尽管去,这里不是有三十万兵马吗?这么多人看着我,我还不安全?”凌夏笑道。

    也是因为这个,萧召才放心的去找人,“那我做了,你身子刚好,回帐篷里去,别受凉了。”

    “嗯。”凌夏知道他担心自己,“你早去早回,快走吧。”

    萧召颔首,拿起骨哨放在薄唇上,哨声响起,墨白扑腾着翅膀,腾空飞起,在空中翱翔了几圈之后,朝着东边飞去了。

    “走,跟上墨白。”萧召手里拿着剑,一跃而上,坐在了马背上,意气风发的模样,让凌夏的心为之一震。

    她的心噗通噗通的加剧跳动着,脑海里只浮现了一句诗,春风得意少年郎,十里风沙敬风华。

    萧召骑着骏马,带着刚才找来的十个人,一起消失在了夜色中。

    凌夏回到帐篷,心里担心这萧召,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

    漠北和她想得不一样,来之前,凌夏以为漠北顶多算是和蒲涛村一样的边远的城镇,没想到这里有着无尽的草原和戈壁。

    虽然没有吹得人脸疼的风沙,可是湿冷的气候,还是让她难以适应。

    萧召顺着墨白的方向找去,直到离开营地数百里之外,他才摸到了一点点行军的踪迹。

    他跳下马,蹲在路边,看着车轱辘印和脚印,基本上已经可以确认是漠北军了。

    “世子,这边离漠北城有五百里,和漠北城也是相反方向,我们的目的是要去漠北城,夺回城池,这个方向,我们确定要往这边走吗?”

    “你在说什么胡话,我们出来就是为了找到漠北还存活着的士兵,怎么可以半途而废。”

    那人却不这么认为,“我们找人是不错,可是也要以大局为重,夺回漠北城,才能够让漠北军自己找上门来,我们要是一个个去找,岂不是在浪费时间?”

    “你说的也没错,可我们现在没有粮草,就算是碰上了敌军,也撑不了几日。”

    萧召修长的手指,碰了碰地上的脚印,“我们再往东走二十里,前面是蓥华山,那里是一个适合躲藏的地方,要是漠北军退守到了那里,我们也不算是浪费功夫。”

    几人都是以萧召为首的人,既然萧召都这么说了,他们自然是要以萧召的话为主。

    “那世子,我们尽早出发,天亮之前可以折返回军营。”

    说罢,几人翻身上了马,朝着东边的蓥华山继续前行。

    卓紫看了眼外面已经黑下了来的天色,坐在山口,神色凝重。

    “我们联系不上世子,手里的粮草毁了一半,十五万兵马也折了三成,现在我们躲在这里山沟里面,这个窝囊气我可真的是受够了。”

    声音从他身后传来,卓紫续满胡茬的脸朝他看了过来,“别说丧气话,世子一定会察觉到不对劲,知道我们被困的。”

    “我相信世子,可是萧湛也太不折手段了,为了皇位,竟然敢把布防图给敌人,这不是将漠北拱手相让吗?先皇要是知道了,可不得气死?”桌木气愤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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