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回 两玉儿共食豆虫,林晴雯接受无能-《穿成红楼短命女,我成了林黛玉的堂姐》


    第(2/3)页

    如今想来,或许因为她是一株绛珠仙草,本身便对植物的天敌——各类虫子们有一种天生的敌意,吃掉它们让她感到快乐?

    林晴雯坏坏地笑着,却是直退出去老远。

    贾宝玉凑上去,也用两只手指捏起一只豆虫来填进嘴里,轻轻咀嚼了两下,直呼:“好吃,真的好吃!这样好吃的东西须得就着酒才好。”

    “你倒会吃,这真是绝好的下酒菜。”林晴雯嘟囔道。

    她又想起父亲当年一口豆虫,一口酒,“嘎吱嘎吱”嚼一个,再“滋溜滋溜”几口小酒儿的享受的样儿。

    那快活的日子,好像真是给个神仙都不换。

    听宝玉要酒,紫鹃瞅了眼晴雯,见她没什么表示,连忙取了几百大钱,去贾家的大酒窖里灌了二两好酒来。

    “只王嬷嬷和二爷、姑娘各自喝一杯吧,也不要多喝了。”这丫头一直是极妥帖的,并不让多喝。

    晴雯看紫鹃将黛玉照顾的很好,又知道依黛玉如今的身体,多吃几个豆虫也无妨,便带了小红和佳蕙出来,去了探春的院子。

    宝玉说要去教庄子上的孩子识字,她其实极为赞同。

    古代人的外壳里装着一个现代灵魂的林晴雯,自然具有现代意识,她认为任何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穷人家的孩子也有。

    而且,那是她的庄子,那个庄子上的所有人都是她的仆从,他们多识几个字,多懂一些道理,于她又有什么坏处?

    或许,日后她还需要一些既识字又可靠的人手呢。

    要识字便要有课本,她来找探春,是想让她给孩子们抄几本启蒙书。

    “这好说,晴姐姐,我现下也没什么事儿,正好拿抄书当练字了。”

    听晴雯说明来意,探春爽利地道,“我先抄上几本《三字经》,让那些孩子先用着。以后再慢慢抄写别的书,管保够他们使的。”

    其实这个时代,像《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儿童启蒙读物都算是大路货,一套雕版可以用好多年,需求大,成本便很低。

    市面价格不是很贵,大概十个大钱就能买一本。

    晴雯很不必来麻烦探春抄写,可是她还是来了。

    大观园里的姊妹们一天到晚无所事事,在晴雯看来生活是极度空虚的。

    仿佛她们生在贾家,长在贾家,就是为了等待长大,等待嫁给一个或是如意又或是不如意的夫君,过上一段或是如意,又或是不如意的生活。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