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你们说那里的麻婆豆腐是极品美食?-《我在农村开个饭店怎么成大明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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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兑换地球上任意文字作品一部。

    这就是说,如果李逍想看地球上的某一部小说了,可以立即将其兑换出来。

    这太爽了!

    要是再多来几枚的话,哪怕这个世界的小说质量严重不行,李逍都不会书荒了。

    那这一枚要不要立马兑换一部呢?

    李逍犹豫一阵后,决定暂时先不兑换。

    总共就只有这一枚,还是先留着备用好了。

    万一有需要用到的时候呢?

    这个时候,亭子里另外三个人也吃完了。

    他们同样非常满足。各自结了账之后,也都对李逍表示,麻婆豆腐相当好吃,他们以后肯定还会再来。

    李逍同样表示随时欢迎他们。

    三个人告辞离开。

    李逍坐到凳子上,继续等待下一位客人。

    这个时候,手机收到一条微讯消息。

    是张元辉发过来的。

    诗林杂志社希望能够刊登《咏柳》?

    这是好事情,李逍不会拒绝。

    他对这家杂志社也有所了解。发行的杂志叫做《诗林》,半月刊。发行时间是每個月的1号和16号。

    内容以诗词为主,外加一些散文、青春文学之类。

    发行量每一期五万册左右。

    算是不错了。

    随即,李逍给张元辉回了消息,表示可以将自己的微讯号推给诗林杂志社的编辑。

    ……

    诗林杂志社。

    林永得到张元辉的回复之后,非常惊喜。

    他不缺稿子,每天都能够收到大量投稿。

    但是,真正高质量的稿子,却是可遇不可求。如果能够成功得到李逍那两诗,将会是一件让人兴奋的事情。

    林永敲开主编陈文东的办公室门,兴奋说道:“主编,我已经能够联系上李逍了。他那两首诗我们报价多少合适?”

    作为普通编辑,诗词类作品,林永能够给作者的稿费报价最高为一首200块钱。

    这本来也足够了。

    因为他收到的所有稿子中,几乎不会有稿费能够超过200块钱的。

    仅仅只稿费,而不是版权。

    签了合同,拿了稿费,作品就不能再在其它同类平台发表了。但作品的所有版权都还在作者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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