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处置-《锦程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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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说:“收的钱看着好,只是还要送些还秋锦香的人情,其实并没有多少。且我们只知接了东西做活儿,却并不知晓是哪家拿来的。”

    袁夫人听完道:“这还真是贪得无厌了。”也不知是说哪一个。

    说罢端了茶喝。

    管事婆子便将箱子重新关好收起,再指挥几个狱婆,把违制的衣裳全都收拾起来。

    袁夫人立起身,似乎不想再多待,训诫众人两句,带了婆子仆妇们打道回府。师爷狱婆等人也带上赃证等物回衙门交差。

    本朝开国以来即广施仁政,刑律亦较宽,对女犯人更是网开一面。因带大娘等人所犯并非奸淫杀人之类的大罪,故而按例并不关进衙门大牢,仍是锁在丝坊后院的偏屋内监禁,只派了几名狱婆看守。

    不过一日,知府大人便亲自提审过堂。很快就判了下来:

    绣坊坊主带大成被收回了官方发给的绣坊“领帖”,其妻余氏赶出坊去,带家仍做回民户。

    织坊坊主及坊中掌事经查明与此事并无直接关连,都只得了个“查核不严”的罪名,罚了几个月工钱就罢了。绣坊掌事们亦只罚了工钱。

    至于始作俑的秋锦香,为谋一己私利,无视朝廷法度,擅用所学技艺,创制非分之物,且散于坊外,求非分之名、牟非分之利。城中某些人受其所惑,亦忘却本分,贪图享乐、炫耀,在衣饰上竞相攀比。此风若长,人人都不肯安分行事,唯重名利,滋长贪念,世风岂不败坏?

    且事败之后,秋锦香非但不思悔改,反而胡乱攀诬,试图牵连他人。其出身卑贱而行为卑污,不予大惩不足以戒人心。因此对其处以杖刑四十,从官册匠户籍除名,回复奴籍,并交官媒发卖。

    染织巷内学过制作此类物品的工匠,若只用于自身,则收缴所制之物,处以罚金,仍留坊做工;凡曾以此牟利者,也都一并逐出,赶回原籍。

    郡内平民有穿用违制花饰的,只要是自行投案,上缴违制之物的,只处以罚金,交不出罚金的,才处以刑杖。若敢隐匿不报,一经查出,必予以重责。

    告示一贴出,城里那些穿用过违制衣饰的人家,有几个是穷的?自然巴不得花钱消灾,纷纷自己送了东西来投案,以求轻判。

    一时间衙门前忙不迭地缴衣服、送罚金的排成了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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